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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京报讯(记者行海洋)如何将刑事、民事、行政审判职能更好融合,“一揽子”解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?5月30日,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,通报北京法院推进未成年人审判融合发展情况。
北京高院副院长任雪峰介绍,近年来,涉未成年人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,家庭监护缺失、教养方式不当、校园欺凌和网络沉迷等问题日益引起社会关注。北京法院在全国率先探索实践“未成年人审判融合发展”理念,横向推动未成年人刑事、民事、行政审判职能融合发展,纵向探索打通立案、审理、执行各工作环节,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诉前、诉中、诉后全过程,构建起“纵横交贯”“内外融通”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新格局。
未成年人审判相较其他审判类别,在理念、制度、审判方法和工作要求等方面具有鲜明特征,具有较强的专业性。2021年以来,北京高院为全市17家基层法院统一授予了少年法庭牌子,并指导三级法院建立一体化的未成年人审判领导小组机制,汇聚法院各方力量,为未成年人审判职能融合发展畅通渠道。
北京高院将全市涉未成年人刑事、民事、行政案件统一纳入少年法庭审理,实现了未成年人审判“三审合一”。去年以来,全市法院少年法庭累计审结一、二审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545件,其中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55件,判处未成年犯81人,案由涉及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、聚众斗殴、寻衅滋事、强奸和猥亵等;审结一、二审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6928件,案由涉及监护、抚养、探望及侵权责任纠纷等。在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指导下,妥善审理了《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》出台后全国首例因猥亵儿童终身禁业案。
“在家事案件审理中,一中、海淀、石景山、门头沟等法院创设社会调查、观护工作机制,委托刑事社会调查中的专业社工组织对涉诉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、个人意愿和监护人的监护能力等进行调查,参与案件调解,开展心理疏导、家庭教育指导,协助法院最大限度查明案件事实,最大限度修复家庭关系,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。”任雪峰介绍,截至目前,全市少年法庭已累计在260余件疑难复杂、矛盾激化的案件中开展该项工作,调撤率为78.1%;北京高院还制定出台了《关于全市法院少年法庭开展涉未成年人民事社会调查、社会观护工作的指引(试行)》进行全面规范,相关经验被《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》国家标准吸收采纳。
新修订的《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》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任雪峰表示,这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,北京法院少年法庭将以此为契机,继续依法能动履职、融合履职,切实贯彻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,助推未成年人“六大保护”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编辑 唐峥
校对 刘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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