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资料图】
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(自公示当日起算),公示期间,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,区住房保障部门接受实名举报。
公司咨询电话:021-57427878;021-57420295
区住房保障部门监督电话:021-57417077
(转自:上海奉贤)
标签:
Copyright © 2015-2022 西方消费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:沪ICP备2020036824号-7 联系邮箱:5 626 629 @qq.com